本人工资,而非公司平均工资。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确定方式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六条【生育津贴标准】
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(一)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;(二)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;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。”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八条【生育津贴标准】
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”
结论: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,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下,主要参照的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。只有在未参保的情况下,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(个人工资)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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