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【遗产定义】
“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【继承方式】
“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【法定继承顺序】
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”
综合来看,老人生前已经赠与的财产不属于遗产,不会在去世后重新分配。对于其去世时剩余的遗产,分配方式如下:
建议:
风险提示:实践中,可能存在老人为规避税费或其他目的,将财产赠与特定继承人,而未保留书面证据的情况。这可能导致其他继承人对赠与的真实性、合法性提出异议,进而引发纠纷。因此,妥善保管赠与相关证据(如赠与合同、转账凭证、房屋过户记录等)至关重要。